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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采购办

阅读量: 381

来源: 楚雄市人民医院

日期: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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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圆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楚雄市人民医院液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概况:

1.1 招标范围:楚雄市人民医院2024-2025年液氧;

1.2 供货期:两年;

1.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预算价:2500.00/立方。

2.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

2.2供应商是医用氧(液态)生产商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液态)、《药品再注册批件》;供应商若是医用氧(液态)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医用氧备案回执》医用氧(液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液态)、《药品再注册批件》;

2.3供应商自行配送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若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供应商于2024222日至20242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云南圆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灵秀路242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①供应商是医用氧(液态)生产商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液态)《药品再注册批件》;供应商若是医用氧(液态)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医用氧备案回执》医用氧(液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液态)、《药品再注册批件》供应商自行配送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若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③营业执照(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原件、法人亲自购买)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购买)。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交代理公司留存一份(或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查验)。

4.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31415: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云南圆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灵秀路242号四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圆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灵秀路242号四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盛东路489号

联系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0878- 311106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圆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242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562901376926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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